高空项目,安全员一时疏忽,游客拿命买单。
浙江台州九峰景区,10月11日,一家三口去坐摩天轮。座舱缓缓升空,孩子趴在玻璃上兴奋地往下看。升到快50米最高点时,妻子突然发现不对劲——舱门大敞着,风呼呼往里灌。旁边的座舱门全都关得严严实实,就他们这个没关。
他们一开始以为是自动门,还好奇为什么一直不关。看到其他座舱都关了,才意识到是工作人员忘了。
丈夫赶紧把孩子死死搂到内侧,按下呼叫按钮。工作人员回了一句:“你们靠里面坐就行。”
一家三口就这样,在半空中悬了十几分钟,坐完了全程。
一、以为是自动门,结果其他舱都关了就自己没关
10月11日,浙江台州九峰景区。
一家三口坐上了刚运行不久的摩天轮。座舱缓缓升空,一家人还沉浸在俯瞰全城的美景里。孩子趴在透明玻璃上兴奋地往下看。
可当座舱爬到快50米最高点的时候,妻子突然发现,舱门竟然大敞着。
他们一开始以为是自动门,还好奇为什么门一直不关。后来看到其他座舱的门都关好了,才意识到是工作人员忘记关门了。
座舱内空间较大,配有呼叫系统。他们致电工作人员后,对方让他们“靠里面坐”。
丈夫把孩子死死搂到内侧,让妻子也靠过来,不要坐到靠门那一边。生怕摩天轮有颠簸,舱体有倾斜,被晃出去。
二、50米高空,门开着,风灌着
摩天轮高度49.9米,共设25个全景透明座舱,单舱可容6人,总承载量达150人,是该景区今年国庆期间投入运行的地标项目。
50米,什么概念?大概相当于16层楼。舱门开着,风从高空灌进来,往下看一眼都腿软。
夫妻俩哪里还能享受摩天轮带来的惊喜,简直变成了惊吓。下来后,全身惊出冷汗,手心发凉。
孩子还好,年纪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爸爸妈妈都在身边看护,他安安静静不乱动,还可以安心欣赏外面的风光。
但大人心里的恐惧,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三、景区回应:游客多,操作员忘了按关门按钮
10月12日,九峰景区工作人员回应:事发时游客较多,工作人员忘记按关门按钮。初步处理方案为,涉事设备停运,开除操作员。
景区已向当事游客免票并赔礼道歉。
同一天,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表示,已关注到此事,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置,涉事设施已停运。
退票了,道歉了,操作员开除了,设备停运了。
可问题是,一家三口在半空中受的那场惊吓,就这样草草了事了吗?
有网友评论区称,当天上午摩天轮曾停运数分钟。发布者回复:“我们下来的时候,停了几分钟,不知是不是同一时间。”
法律分析
第一,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 摩天轮属于高空游乐设施,危险系数高。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一句空话,是最高标准的注意义务。员工忘记关舱门,属于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员工的失误,对外由景区这个经营主体来承担责任。
第三, 开除员工,只是景区内部管理处分,不能免除景区对外的侵权责任。
第四,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50米高空、舱门敞开带来的极度恐惧,属于精神层面的损害。危险近在咫尺,濒临生死边缘,足以造成巨大心理冲击。当然,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要看惊吓的严重程度。
第五, 退票只是返还服务对价,不等于赔偿全部损失。
写在最后:没出事不代表没风险
人总是习惯于,没有实际出事,就觉得危险不算危险。
可游乐场所的安全规则,不是等出事了才生效。规则设立的目的,就是阻止悲剧发生。一次侥幸躲过的意外,不代表风险可以忽略。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提醒很实在:
第一, 坐摩天轮、缆车这类高空项目,上去第一件事,检查舱门有没有关好。确认关了,再放心看风景。
第二, 如果发现门没关,第一时间按呼叫按钮,同时让家人全部靠内侧坐,抱紧孩子,不要靠在门边。
第三, 景区开除一个操作员容易,但真正该整改的是流程。关门按钮为什么没有复核机制?游客多就能忘?这不是理由。
员工的粗心,把一家人置于致命风险之中。退票加开除,远远不够。
讨论话题
1、摩天轮舱门没关升到50米高空,一家三口坐完全程,你觉得景区退票加开除操作员够吗?打1不够,打2够了。
2、如果你是那家游客,下来后你会接受退票道歉,还是继续追究赔偿?
3、高空游乐项目,你觉得该不该增加关门确认的强制流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