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针对旗下参股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公司“公章、合同章、党委印章被海特高新抢走”一事,海特高新董秘办在接受蓝鲸新闻采访时表示:8月18日行动系除大股东青岛海岳外,其余五家股东协商一致所为,并非“抢夺”。
采访中,海特高新同时指控海威华芯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方面存在伪造文件、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等问题。
此前,海威华芯在昨日晚间通过公众号发布声明表示,自2026年8月18日下午16时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印章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或签署任何文件、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自2026年8月18日下午16时起,凡使用上述遗失印章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及办理的一切事务,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擅自动用者自行承担;公司已就上述印章被抢事宜向公安机关报案。印章被追回或新印章启用后将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