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信了一段“母亲”承认欠款的通话录音,判七旬老人替女儿偿还百万债务。老人却坚称,录音里说话的,根本不是她本人,而是女儿捏着嗓子冒充的。
女儿欠下巨额债务,债主找上门来,手里攥着一份录音。录音里,一位老妇人的声音清晰承认了这笔债务,承诺由自己来还。凭着这份录音,债主将七旬老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依据这份录音证据,一审判决老人替女儿偿还百万债务。
老人当庭喊冤:那根本不是我的声音,是我女儿捏着嗓子冒充我!她称自己从未在电话中承认过任何债务,录音是女儿伪造的。
问题来了:一段录音,就能让一个老人背上百万债务?
在法律上,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前提是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法庭通常需要启动声纹鉴定来确认声音同一性。但声纹鉴定费用不菲,且需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本案中,老人坚称录音是女儿冒充,但法庭未采信其主张,直接依据录音作出判决。
如果老人所说属实,女儿的所作所为已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利用伪造的录音证据将母亲拖入债务诉讼,涉嫌虚假诉讼和诈骗。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老人已提起上诉。二审,或许才是这场“母女对决”的真正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