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胖东来公布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结果:黄某某经营的“胖东来私房菜馆”因擅用“胖东来”“皇东来”等标识,被法院判赔16万元。
黄某某经营的“胖东来私房菜馆”在门店招牌、菜单及网络宣传中多处使用“胖东来”“皇东来”等标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劝阻、督促整改,黄某某拒不改正并持续实施侵权行为。
胖东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审判令被告赔偿16万元。
被告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胖东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餐厅与胖东来有关联。
法院对胖东来的“DL胖东来”商标予以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恶意攀附商誉。


